Title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时间:2018-03-26

◆住房消费类提取

●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公有现住房产权等自有住房的;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离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封存满两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范围的;

●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职工只需要携带提取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审核合格后当时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