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工作变动,公积金如何处理?
时间:2018-03-26
◆对于在津工作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离津,那么在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本市提取政策,外省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公积金联名卡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对于换新单位的职工,仍继续在本市工作,公积金账户在本人离职时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在新单位入职后启封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职工本人无需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如果本市缴存职工工作变动到外地,则需要将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外地,职工需先在就职地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然后本人携带当地缴存证明和公积金卡、身份证在本市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