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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生须知

笔试考试须知

一、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均需携带)、本人签字的《流行病学调查表》、《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等相关的疫情排查资料,方可允许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二、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书籍、笔记、纸张等其它物品不能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考生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听统一指令后开始答题。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并佩带口罩。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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