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形势,抓细抓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面试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部署,自2022年10月31日起,请考生开始进行防疫准备(非常重要),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申报健康信息
(一)考生应于11月1日开始,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于11月1日至11月5日每日登录健康码进行1次亮码。外省市来津考生申领“天津健康码”时,填报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区”、“详细地址”可按报考单位所在地填写,待面试准考证下发后,按面试考点或入住地址所在地及时予以更新。
(二)考生应于10月31日至11月6日,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考生应于11月1日,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流行病学调查表》(以下简称《流调表》),对所填写健康信息进行承诺,并实时监测健康状况。
二、考生流调情况分类
(一)第一类考生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第一类考生: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
2.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
3.处于中高风险区的或追溯日期内具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在管常驻人员;
4.10月22日至11月6日,有境外及港台地区旅居史的;
5.追溯日期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需要隔离管控的(重点涉疫地区以“津云”APP-“战疫”栏目-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为准);
6.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的。
(二)第二类考生
天津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不属于第一类考生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第二类考生:
1.10月30日至11月6日,从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及重点陆路口岸城市来津、返津且可自由流动的(来自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指来自“津云”APP-“战疫”栏目-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地区所在的地级市;重点陆路口岸城市参见“排查管控范围”);
2.10月30日至11月6日,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旅居史的(不含中高风险地区);
3.10月30日至11月6日,有境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或追溯日期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在管常驻人员;
4.10月30日至11月6日,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
(三)第三类考生
非第一类、第二类考生为第三类考生。
三、考生具体安排
(一)第三类考生,应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11月4日后。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二)第二类考生,需提前联系赛达人力报备,报备电话022-83963327转8000,并于考试当天持面试考试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第1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4日8时,第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11月4日14时后。考生进入考点后进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三)第一类考生拒绝参加面试考试,考生可联系赛达人力办理退费(电话:022-83963327转8000)。
考生情形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对应的类别政策执行。
四、考试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所需的证件、材料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天津健康码“绿码”;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
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5.《流调表》(考试当天上交1份从报名网站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流调表》,请于11月1日9时后打印);
6.《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试当天上交1份从报名网站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承诺书》,请于11月1日9时后打印);
7.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天津市西青区三个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执行。因疫情防控需要,考试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将通过招考专题网站及时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招考专题网站,避免影响考试录用。
防疫健康卡与考试安全承诺书.doc 预览 流调表.doc 预览